第B02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0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山东证监局《关于转发〈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4]7号),现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自查,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承诺方: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万华实业”)

 承诺内容:2011年万华实业于欧洲匈牙利布达佩斯时间2011年1月31日收购了匈牙利BorsodChem公司96%的股权,由于BorsodChem公司(以下简称“BC公司”)与万华化学形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万华实业委托万华化学管理BC公司并承诺“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未来12月不会出现正常性的经营性亏损、BC公司具备可持续性经营条件)的18个月内,万华化学有权要求万华实业提出以适当的方式解决BC公司与万华化学业务合并的议案;同时万华实业承诺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的18个月内,提出以适当的方式解决与万华化学业务合并的议案,且在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时,万华实业将予以回避表决。”

 承诺做出日期:2011年2月1日

 承诺的完成期限: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未来12月不会出现正常性的经营性亏损、BC公司具备可持续性经营条件)的18个月内。

 承诺履行情况:在承诺期限内,截止目前还未达到需要履行承诺的条件 。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