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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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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4-03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提交资产重组申请材料
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2013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3163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送有关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由于申请文件中公司和标的资产财务资料最近一期的截止日为2013年6月30日,目前已超过6个月有效期,需要更新相关财务数据并补充审计,故无法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材料并上报中国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30个工作日提交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尽快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关注公司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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