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4-006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通知于2014年2月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2月13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柏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银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二年。额度的使用人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诺普信农资销售有限公司和深圳诺普信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期限为二年。
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2月1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编号:2014-007
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于2014年2月13日上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瑞德丰”)拟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期限为二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柏强
注册资本:54,202.11万元
住 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水库路113号
成立日期:1999年9月18日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农药加工、复配(按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办理),农化产品应用技术研究;农药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的项目)
截止201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07,199.05万元,负债总额为57,715.74万元,净资产为149,483.31万元,资产负债率27.86%;2013年1-9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2,088.96万元,利润总额19,095.90万元,净利润16,910.13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的信用评级为良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东莞瑞德丰为公司提供的上述担保事项不属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形,未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瑞德丰拟为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伍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期限为二年。
上述公司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在实际担保额度发生时做后续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全资子公司东莞瑞德丰为公司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0,000万元,占公司201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0.03 %,占总资产的19.83%;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20,000万元,占净资产的15.02%,逾期担保金额0.00万元。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临时)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