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4年2月10日开市起复牌。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 (股票简称:北京旅游、股票代码:000802)股票交易价格于2014年1月22日、2014年1月23日和2014年1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27日开市起停牌进行核查。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1、经核实,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不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北京光景瑞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13年12月17日对外披露。2014年1月9日,公司完成了相关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并对外披露了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2月17日和2014年1月10日披露于巨潮网公告编号:2013-53;2013-54;2014-3)。
5、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本公司有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票的行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筹划上述事项。
6、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7、近期投资者多次通过电话和深交所互动易平台询问公司与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就北旅广场项目开发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事项。
2013年11月21日,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和北京金秋莱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以230,000万元人民币竞得北京市门头沟区门头沟新城MC08-014/015地块住宅混合公建、商业金融用地(配建“经济适用房”、“自住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即北旅广场地段)。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土地上市收益分配有关情况的说明,也未收到相应款项,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具体《合作协议书》内容详见2011年7月14日披露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11-3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要求对有关问题已履行了关注、核实程序。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4年1月21日对外披露2013年度业绩预告,公司目前未发现与业绩预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业绩预告公告内容详见:2014年1月21日披露巨潮网上《201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公告编号:2014-8)。
3、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