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前沿视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2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

 (一)债券市场统一监管体系是大势所趋

 “政出多门”是制约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具有债券监管权限的部门较多,导致相关的监管标准及规则不统一,易出现监管重复和监管缺位、监管效率低、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也使我国债券市场缺乏长远规划。要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同时为城镇化建设提供充分的支持,应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管体系。

 统一:造成我国债券市场目前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多头监管及其所带来的各种问题。统一意味着需要梳理当前相关机构的监管职能,减少摩擦,形成合力,更好地负责债券市场的监管与协调,在信息披露、发行、交易等方面逐渐统一监管规则,最终实现集中监管。

 权威:监管的权威来自于依法监管。因而,建立权威的监管体系必然涉及相关法律的制订与完善。

 高效:一是靠监管体系的设计,职责明确、结构清晰;二是靠监管事项的合理界定;三靠人员素质。

 同时,应建立起完整、严密的监管制度,以有效控制系统性金融风险,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债券市场健康、有序、快速发展,同时为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对债券市场集中统一监管,有利于维护国家整个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协调发展,保证债券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权威性和针对性,切实强化对市场的风险管理。

 (二)债券市场统一监管体系模式

 1、通过整合梳理,形成统一监管新局面

 承担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的机构,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授权,统一监督管理全国债券市场,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债券监管机构的职责应包含以下两点:

 一是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制定债券市场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规范债券市场稳健运行,具体包括:研究和拟订债券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债券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订有关债券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等。

 二是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对债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主要监管内容分为以下四个方面:对债券发行的监管;对交易市场的监督;对上市的债券基金的监管;对债券型基金经营机构的监管。

 2、承担监管使命,为城镇化建设保驾护航

 梳理和整合后的债券监管机构,可批准组建支持城镇化建设的债券型基金公司以及对应的债券承销机构,并对其经营进行指导与监管。同时,债券监管机构还应负责或指定相关单位负责债券市场的信息统计与披露,提出债券型基金公司的高管任命建议,指导城镇化建设的金融路径中与债券业务规划等。

 统一债券监管体系的构建,将使我国债券市场形成统一准入条件、统一信息披露标准、统一资信评估要求、统一安排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及投资者保护制度,减少交易市场的分割的统一互联局面,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债券市场的发展。而在此基础上所成立的债券型基金管理公司和债券承销机构,也将最大程度地解决我国城镇化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各类资金问题,促进我国城镇化建设的顺利完成。(本文节选自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课题组《加强我国债券市场建设保障新型城镇化顺利实施》论文,此次系该文首次公开发表。)

 

 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课题组成员

 组长:李伏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局长) 魏先华(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成员:曹怀志 付勇 葛凌 梁巍伟 刘树果 马国辉 左洪涛 张越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