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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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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6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无新增临时提案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2月7日(星期五)10: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76837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1%。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记名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与员工共同投资智能货运移载设备项目的议案》。

 同意票3376837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冲先生、徐新先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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