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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2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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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14-00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玻璃”)于2010年7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035000038),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在认定有效期内,漳州玻璃所得税按15%的比例征收。

 近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闽科高【2014】2号《关于认定福建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漳州玻璃被认定为福建省2013年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的证书编号为GF201335000035,发证日期为2013年10月9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三年。在有效期内,漳州玻璃将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鉴于漳州玻璃201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事项不会对已披露的《公司2013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公告编号:2014-005)中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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