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内配”) 于2013年9月13日披露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2),授权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14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授权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16,000万元,合计不超过26,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14年1月23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发行的“蕴通财富·日增利”人民币对公理财产品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基本信息
理财计划名称 | 蕴通财富·日增利31天 |
产品类型 | 保证收益型 |
产品风险评级 | 极低风险(交通银行内部评级) |
产品投资范围 | 主要投资于货币市场和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市场工具及金融衍生产品等。 |
投资起止日 | 2014年1月24日—2014年2月24日 |
实际理财天数 | 31天 |
投资收益率 | 预期年化收益率6.10 % |
产品收益计算方法 | 产品收益=理财本金*投资收益率(年率)*实际投资天数/365 |
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 人民币伍仟万元整(RMB5,000万元) |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无关联关系。
(三)主要风险揭示
本理财计划有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可能会涉及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导致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的波动。如遇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调整。
2、信用风险:交通银行发生信用风险的极端情况,如宣告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与收益支付产生影响。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一次性支付,且产品存续期内不接受投资者提前支取,无法满足客户的流动性需求。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
5、信息传递风险:交通银行按照理财产品协议有关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收益分配、到期兑付、提前终止、突发事件等信息公告。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了解本产品的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将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财务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的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制定理财计划、筹措理财资金、实施理财计划等。财务部负责人为理财产品交易的第一责任人。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各项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是否到期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保证收益型 | 1,000 | 2013年9月18日 | 2013年11月1日 | 4.8 | 是 |
2 | 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1月13日 | 4.5 | 是 |
3 | 招商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2013年10月16日 | 2013年11月20日 | 3.6 | 是 |
4 | 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13年11月27日 | 2013年12月25日 | 5.2 | 是 |
5 | 招商银行郑州金水路支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2013年11月28日 | 2014年1月6日 | 5.2 | 是 |
6 | 中国建设银行孟州支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 | 2013年12月6日 | 2014年3月5日 | 5.8 | 否 |
7 | 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 | 2013年12月11日 | 2014年1月8日 | 5.9 | 是 |
8 | 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2013年12月11日 | 2014年2月3日 | 6.0 | 否 |
9 | 中国光大银行焦作分行解放路支行 | 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 7,500 | 2014年1月8日 | 2014年2月8日 | 6.0 | 否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 | 保证收益型 | 5,000 | 2014年1月23日 | 2014年2月24日 | 6.1 | 否 |
截至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含本次)金额共计为14,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7.25%,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8.83%。
五、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12个月内不存在,以及购买本银行理财产品后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签订的《交通银行“蕴通财富·日增利”集合理财计划协议(期次型)》。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原内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