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开市起因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并于2013年12月30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7)。2014年1月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并于2014 年1月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01),公司股票自2014年1月7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20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工作,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机构正在抓紧对拟发行股份购买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对方案细节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初步确定并予以披露后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北京国电清新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