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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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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通信 编号:2014-00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493号文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526,438股,每股发行价为34.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5.9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906,573.0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4,093,422.93元。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3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中喜验字[2014]第00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湾支行(以下合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与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分别在上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公司已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70030122000404022,截止2014年1月10日,专户余额为410,093,422.93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手机网游研发及运营项目、手机视频项目、移动营销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已在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河湾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0418000103000004828,截止2014年1月10日,专户余额为74,000,000元。该专户仅用于公司“WiFi通”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中信建投证券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中信建投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信建投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公司授权中信建投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隋玉瑶、陈永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五、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按月(每月7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建投证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中信建投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信建投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同时向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存放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信建投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信建投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建投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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