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4-001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2,60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8%。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26日,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2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93号”文核准,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万股,并于2010年1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挂牌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28,000万股。
2011年5月17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8,0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及转增流通股上市日为2011年5月26日。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28,000万股增加至56,000万股。
2013年5月15日,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以公司2012年末总股本56,0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30日,除权除息日及转增流通股上市日为2013年5月31日。此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56,000万股增加至112,000万股。
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01,355,100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的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其2007年10月增资持有公司的股票承诺:在其对公司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2007年10月31日)起七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公司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了严格履行;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1月2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2,605,6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7.38%。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2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
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
股份数量 | 备注 |
| 1 |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41,302,800 | 41,302,800 | |
| 2 | 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1,302,800 | 41,302,800 | 质押冻结40,000,000股 |
| 合计 | 82,605,600 | 82,605,600 | |
说明:
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1,302,800股,其中40,000,000股处于质押冻结状态,解除限售后该股份质押冻结状态保持不变。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2日
证券代码:002344 证券简称:海宁皮城 公告编号:2014-002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注册成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成立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意成立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由其负责济南海宁皮革城的筹建工作。(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披露的编号为2013-036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年1月21日,该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名称:济南海宁皮革城有限公司
2、注册号:370100000052585
3、住所:济南市槐荫区美里路555号
4、法定代表人姓名:王英
5、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6、实收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7、出资方与出资比例:本公司出资额为8,2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2%;山东海那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8%。
8、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9、经营范围:对济南海宁皮革城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以自有资产投资及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金融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实缴资本应于2016年1月19日前缴足)(须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10、批准设立机关: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11、其他股东情况介绍:详见公司于2013年10月22日披露的编号为2013-035的《重大合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