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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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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14-005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根据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4年2月10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召开: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于2014年1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时间:2014年2月10日上午9:00

(四)会议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五)会议期限:半天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七)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29日

(八)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2、截止2014年1月29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融资担保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4 年2月7-8日9 :00 至12: 00, 14:00 至17:00。

(二)登记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三)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件、股东卡及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邱海涛先生、张燕女士

(二)联系电话:0754-89811399

(三)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纺织工业园

五、其他事项

会议期限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议案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远东轻化装备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融资担保事宜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决定表决。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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