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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2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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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3年12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1、2013年12月31日登记在册的投资者依照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支付,若当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2013年12月31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2014年1月2日起享受基金收益。

2、今后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第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累计收益的计算期间为上一个公历月度,特殊情况将另行提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咨询渠道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38568999,免费服务热线400-820-0860

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长量基金销售顾问有限公司、和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金华银行股份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公告

根据《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将在2014年1月2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4年1月2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和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按照《基金合同》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进行净值计算,对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将按1份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

在基金份额折算前与折算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和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的份额配比保持1:1的比例。

对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期末的约定应得收益,即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每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份额净值超出1.000元部分,将折算为场内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分配给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持有人。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2份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将按1份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获得新增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外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外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分配;持有场内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前述折算方式获得新增场内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分配。

经过上述份额折算,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和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相应调整。

每个会计年度第一个工作日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本基金将对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和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进行应得收益的定期份额折算。

1、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

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2、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的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份额净值及其份额数。

3、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

定期份额折算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的份额数

4、定期份额折算后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份额数 = 定期份额折算前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份额数 + 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份额数 +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持有人新增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份额数。

具体内容详见招募说明书。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4?年1?月2?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和银河沪深300成长进取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3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暂停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3、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4?年1?月6?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恢复交易。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由于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新增份额折算成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数或场内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的可能性。因此,上述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之前将原有份额卖出或者增加持有份额的数量来保证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20-0860(免长途话费)。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关于银河优先定期份额折算后次

日前收盘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于2014年1月2日对在该日登记在册的银河沪深300成长份额(基金代码:161507,场内简称“银河增强”)和银河沪深300成长优先份额(基金代码:150121,场内简称“银河优先”)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定期份额折算的方法及相关事宜,详见2013年12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的《关于银河沪深300成长增强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复牌首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4年1月6日银河优先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4年1月3日的银河优先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银河优先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2013年约定收益后与2014年1月6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1月6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27日

基金名称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银河银富货币
基金主代码150005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12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根据<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银河银富货币市场基金招幕说明书>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2014-01-02
收益累计期间自 2013-12-02

至 2014-01-01 止


基金名称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当日基金净收益/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10000。

当日基金发行在外的总份额包含未付收益。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4年1月3日
收益支付对象登记日在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A、B级基金的全体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支付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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