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2、预计业绩情况: √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情况表:
| 项 目 | 本报告期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比上年同期增长: 145.33% - 152.34% | 14,266.46万元 |
| 盈利:35,000万元-36,000万元 |
| 基本每股收益 | 盈利:0.48元 - 0.49元 | 0.37元 |
注:2012年公司总股本为38,300万股,2013年4月18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52,000万股上市,公司总股本由38,300万股变更为90,300万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公司液晶玻璃基板生产线装备业务大幅增长,装备业务营业收入及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较大。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支持公司发展,主动放弃对装备公司的增资权利,公司单方增资对装备公司控股比例增加,使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因政府相关部门对液晶玻璃基板产业的鼓励和支持,子公司取得的政府补助及税收返还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2013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3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且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