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旅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166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情况,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承销风险以及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3.15元/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为1,457.5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为729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728.5万股。
3、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7,913.5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7.76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215.48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5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583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37.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20.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4、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大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且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与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有效申购总量占本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的比例低于4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2014年1月2日(T-9日)公布的《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的配售原则,先将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174.9万股)优先对有效申购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进行同比例配售,但由于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总量仅为170万股,因此在对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进行了全额配售后剩余的267.25万股再对其他投资者的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
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最终获配数量为17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38.88%,配售比例为100%;其他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67.25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61.12%,配售比例为3.45%。
本次网下发行配售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事先确定的配售原则及方式。
5、本次发行的网下发行申购缴款工作已于2014年1月15日(T日)结束。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缴付的申购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本次网下发行过程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
6、根据2014年1月14日(T-1日)公布的《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参与网下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送达最终获配通知。
一、网下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资金有效申购结果,保荐人(主承销商)做出最终统计如下:
经核查确认,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共为20家,均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了申购款,有效申购资金为183,197.525万元,有效申购数量为7,913.5万股。
二、回拨机制启动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 网下发行有效申购量为7,913.5万股,为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7.76倍;网上发行初步申购倍数为215.48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和总体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5日(T日)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40%的股票583万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37.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020.25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70%。
三、网下配售情况
回拨机制启动后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437.25万股,网下有效申购总量为7,913.5万股,其中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共1家,申购数量为170万股。根据《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发行配售原则,先将本次网下最终发行数量的40%(174.9万股)优先对有效申购的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进行同比例配售,但由于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有效申购总量仅为170万股,因此在对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按照其有效申购量进行了全额配售后剩余的267.25万股再对其他投资者的有效申购进行同比例配售。
本次网下发行公募基金和社保基金的最终获配数量为170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38.88%,配售比例为100%;其他投资者最终获配数量为267.25万股,占本次网下发行数量的61.12%,配售比例为3.45%。
四、网下申购获配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投资者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配售对象名称 |
申购价格(元) |
申购数量(股) |
配售股数(股) |
1 |
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 |
上海丰煜投资有限公司 |
23.15 |
9,945,000 |
343,229 |
2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账户 |
23.15 |
850,000 |
29,335 |
3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受托管理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型保险产品(网下配售资格截至2013年5月7日) |
23.15 |
2,550,000 |
88,007 |
4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23.15 |
5,100,000 |
176,027 |
5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3.15 |
2,975,000 |
102,675 |
6 |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
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
23.15 |
2,975,000 |
102,675 |
7 |
完莉平 |
完莉平 |
23.15 |
5,100,000 |
176,015 |
8 |
赖宗阳 |
赖宗阳 |
23.15 |
10,115,000 |
349,097 |
9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3.15 |
850,000 |
29,335 |
10 |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安少数派5号资产管理计划 |
23.15 |
850,000 |
29,335 |
1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托管理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
23.15 |
2,550,000 |
88,007 |
12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3.15 |
2,380,000 |
82,140 |
13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投资账户 |
23.15 |
2,550,000 |
88,007 |
14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3.15 |
935,000 |
32,269 |
15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3.15 |
8,500,000 |
293,358 |
16 |
邹瀚枢 |
邹瀚枢 |
23.15 |
10,115,000 |
349,097 |
17 |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3.15 |
3,995,000 |
137,878 |
18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账户 |
23.15 |
2,550,000 |
88,007 |
19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营账户 |
23.15 |
2,550,000 |
88,007 |
20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长城久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15 |
1,700,000 |
1,700,000 |
注:(1)上表中的“获配股数”是根据《初步询价》、《发行公告》规定的网下摇号配售方法进行处理后的最终配售数量;
(2)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应退申购余款金额。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五、网下申购多余资金退回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有效报价对象实际应付的申购金额,并将有效报价对象在2014年1月15日(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申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14年1月17日(T+2日)9:00前,向结算银行发送配售余款退款指令。
六、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
根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出具的众信旅游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结合绝对估值和相对估值方法,研究员认为发行人合理估值区间为33.75-39.72元/股。发行人所在行业为商务服务业,截止2014年1月10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8.32倍,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2年平均市盈率为42.52倍。
七、持股锁定期限
投资者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八、冻结资金利息的处理
投资者申购款(含获得配售部分)冻结期间产生的利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按《关于缴纳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6】78号)的规定处理。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839502,025-84579793
传 真:010-56839500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2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发行人: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月17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