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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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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76 证券简称:新希望 公告编号:2014-01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2013年年度审计机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名称变更的函》,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财会(2010)12号】文件精神,以及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四川省财政厅川财审批(2013)34号文件批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并取得了四川省财政厅换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财政部证监会换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自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更名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或与客户续签新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或履行类似程序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本次更名仅是法定名称的变更,未发生主体变更情况,不属于更换或者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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