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1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25 证券简称:太钢不锈 公告编号:2014-001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14年1月14日(星期二)上午9:30

 2、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花园国际大酒店花园厅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李晓波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659,964,8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4.25%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59,964,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

 四、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莉、郝恩磊

 3、结论性意见: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