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5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44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231 号)及《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证监会公告〔2014〕4号)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请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本次发行在发行规模、股份发行结构、发行对象、定价机制、配售原则、网上网下发行比例、网上申购条件、回拨机制以及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26日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在行业归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53.83倍(截止2014年1月13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8.1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7.07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量为1,428.7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715万股,老股转让713.75万股。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10,415.5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8.11元/股、发行新股715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2,948.65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约25,015,070.82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471,429.18元。按照老股转让713.75万股、18.11元/股的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中老股转让所得资金总额为12,926.0125万元,老股东承担的承销费用为约11,633,411.25元,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117,626,713.75元。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将不会获得老股转让所得资金。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意信息”、“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7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其中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1,0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6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创意信息”,申购代码为“300366”,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13日(T-4日)完成。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357家,申报总量为234,450万股。其中有25家网下投资者的报价不符合《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对应申报总量为17,800万股,为无效报价。最终符合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家数为332家,有效申购总量为214,650万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8.60元/股及以上的报价作为剔除的最高报价部分,对应剔除的申报量为168,93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有效申报总量的78.7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考虑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1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3.83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7.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确定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7家,所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之和为5,580万股。
6、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公开发行总量为1,428.75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为715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713.75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43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285.75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7、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2,948.65万元,扣除分摊的发行费用25,015,070.82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04,471,429.18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2014年1月6日(T-8日)在招股意向书中予以了披露。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为12,926.0125万元,扣除分摊的发行费用11,633,411.25元,公司股东发售股份所得资金净额预计为117,626,713.75元,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发行人所有。
8、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月16日),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投资者,无论是否有效报价,均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9、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14年1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14年1月17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50倍以上但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在100倍以上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的,可以回拨给网下由网下投资者认购。
(2)若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有效报价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14年1月20日(T+2日)在《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结果公告》中披露。
10、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的数量为17家。具体名单见本公告“一、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有效报价对象均可且必须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并应该按照上述名单里的可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按照确定的发行价格与申购数量的乘积全额缴纳申购款。
(2)主承销商有权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3)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下申购。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应于2014年1月16日(T日)9:3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主承销商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单一经录入,不得修改。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T日)8: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法律规则-业务规则-清算与交收-深圳市场”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366”。
申购资金有效到账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T日)8:30-15:00,T日8:30之前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4)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使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备案的银行账户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账户划付申购资金,并应当保证在最终资金划付时点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网下投资者划付申购资金应于同一银行系统内划付,不得跨行支付。
有效报价投资者划出申购资金的账户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资金账户不一致、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的,其新股申购全部无效。
(5)不同网下投资者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银行进行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有效报价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为其网下配售申购余款退款的指定收款账户。
(6)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网下投资者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因网下投资者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行负责。
(7)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报价投资者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若提交有效报价、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网下投资者,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并予以披露,同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8)2014年1月20日(T+2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公告《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配售结果。
(9)投资者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11、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T日)9:15-11:30、13:00-15:00。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4年1月14日(T-2日)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2,500股。
(3)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以下账户除外:①参与了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②无市值的证券账户;③合并市值小于1万元的证券账户;④不合格、休眠、注销的证券账户及法律、法规禁止者。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委托前需足额缴款,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500股的新股申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14年1月6日(T-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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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A3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