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1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2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1月13日,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广州市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3年12月31日以电话通知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黄伟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详见2013年8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13-044。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同意公司进行法定代表人变更,由黄伟鹏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尽快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并为子公司转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签订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亿元(敞口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并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西陇”)提供敞口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的转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对该转授信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间自具体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注:敞口是指剔除对应保证金以外的授信部分)

广州市西陇化工有限公司、黄伟波、黄伟鹏、黄少群为公司本次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议案需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西陇化工:向全资子公司转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四川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全资子公司四川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因规模不断扩大,固定资产投入增加,为补充四川西陇化工有限公司营运资金,更好的开拓西部市场,提高品牌的知名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四川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四川西陇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为100%。

四、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4年2月13日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14-004。

备查文件 :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3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向全资子公司转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1月13日,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并为子公司转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签订综合授信总额度人民币2亿元(敞口额度人民币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并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市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西陇”)提供敞口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的转授信,授信期限一年,公司对该转授信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间自具体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注:敞口是指剔除对应保证金以外的授信部分)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西陇”)

2、成立日期:2006年3月14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第三层

4、注册资本:1100万

5、法定代表人:黄伟鹏

6、主营业务:化工产品销售

7、公司持股比例:100%

截止2012年12月31 日,广州西陇总资产 224,834,381.17 元,负债154,927,976.96 元, 净资产 48,648,511.08元,资产负债率为78.36%。2012年,广州西陇实现营业收入553,389,057.54元,净利润3,420,616.89元(以上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止2013年9月30日,广州西陇总资产234,614,342.58元,负债187,309,938.37元,净资产47,304,404.21 元。201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26,224,109.18 元,净利润-1,344,106.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4,0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担保责任;

3、担保期限:具体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四、董事会意见

因银行授信期具有期限限制,公司部分银行授信已经到期或即将到期。为了满足公司实际业务需求,减少对日常营运资金的占用,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四路支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并向广州西陇提供敞口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的转授信,对该转授信部分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广州西陇系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公司为其转授信并提供担保有助于促子公司发展,解决其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同时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人民币37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39,476,046.10元的比例为35.6%。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也无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84 证券简称:西陇化工 公告编号:2014-004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时间:2014年2月13日10:00-12:00;

(三)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科学城新瑞路6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股权登记日:2014 年2月10日;

(六)会议召集人: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广州市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并提供交叉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于2013年12月9日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西陇化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于2013年12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告编号:2013-071。

2、审议《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并为子公司转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4 年2月10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 年2月11日下午4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 登记时间:2014 年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六)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五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七)联系方式:

电话: 0754-82481503、020-62612188

传真: 020-83277188

联系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新瑞路6号五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 510663

联系人:罗世旺 莫娇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对不同提案投同意票的,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出席会议股东的费用自理。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陇化工”)股份_________股。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西陇化工2014年2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及广州市西陇化工有限公司、上海西陇化工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增加至等值人民币15,000万元并提供交叉担保的议案》   
2《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总额度并为子公司转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___ 年___月___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