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月2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640号),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8,843,777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宁
电话:0888-5306320
传真:0888-5306333
2、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陈伟 许刚
联系人:杨济云
电话:021-60933177
传真:021-60933172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