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2日在宁波市国土资源局鄞州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1,567,383,880元的价格竞得鄞州新城区原向阳集团A、B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购买标的所需资金全部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项目用地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土桥村:
| 地块名称 | 地块坐落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用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鄞州新城区原向阳集团A地块 | 东至金和路,南至鄞县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北至河流 | 普通商品住宅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90136 | >1.0且≤2.2 | ≤32% | 30% |
| 鄞州新城区原向阳集团B地块 |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鄞县大道,西至用地界线,北至河流 | 普通商品住宅 | 住宅70年、商业40年 | 31278 | >1.0且≤2.3 | ≤32% | 30% |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公开竞拍方式购买经营性土地(不含通过合作方式实质上取得土地经营权),涉及交易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下,由董事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先行参加土地投标或竞买活动,待竞拍成功后报董事会审议批准。”鉴于本次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竞拍标的的成交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4.61%,因此,上述事项还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