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12月26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银行”)等四家银购买了六款理财产品,上述理财产品公司共计出资20,000万元人民币。
2、上述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是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3、上述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已经2013年12月26日召开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年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4、上述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东亚银行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购买建设银行2013年558期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北京市分行2013年第558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2)产品期限: 94 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委托认购日: 2013 年 12 月 26 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 年 12月 27;产品到期日:2014 年3 月 31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 5.80%;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4,000 万元
(8)投资方向:本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交易的金融工具。
(9)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①收益计算:投资者收益=理财金额×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②持有到期时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约定账户,产品到期日至兑付日之间不计付利息及投资收益;如中国建设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在提前终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如基础资产无法及时、总额变现,中国建设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投资者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公告兑付方案。
2、购买招商设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人民币岁月流金51385号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人民币岁月流金51385号理财产品
(2)产品期限:45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委托认购日: 2013 年 12 月 27 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 年 12月 27;产品到期日:2014 年2 月10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 6.00%;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3,000 万元
(8)投资方向:本产品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以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
(9)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①收益计算:投资者收益=理财金额×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②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招商银行保障理财本金,并在到期日后或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将理财本金及理财收益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3、购买建设银行2014年003期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北京市分行2014年第003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2)产品期限:39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委托认购日:2013 年12 月30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 年 01月02日;产品到期日:2014 年02 月 10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 6.50%;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共计人民币1,000 万元;
(8)投资方向:本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交易的金融工具。
(9)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①收益计算:投资者收益=理财金额×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②持有到期时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约定账户,产品到期日至兑付日之间不计付利息及投资收益;如中国建设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在提前终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如基础资产无法及时、总额变现,中国建设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投资者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公告兑付方案。
4、购买建设银行2014年002期保本型法人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北京市分行2014年第002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2)产品期限:88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委托认购日:2013 年12 月30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 年 01月02日;产品到期日:2014 年3 月 31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 6.10%;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共计人民币5,000 万元
(8)投资方向:本产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交易的金融工具。
(9)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①收益计算:投资者收益=理财金额×产品实际获得的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②持有到期时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返还客户约定账户,产品到期日至兑付日之间不计付利息及投资收益;如中国建设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在提前终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向投资者支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如基础资产无法及时、总额变现,中国建设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投资者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建设银行网站公告兑付方案。
5、购买宁波银行启盈理财2014年第一期理财产品(稳健型1号),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4年第一期(稳健型1号);
(2)产品期限:181天;
(3)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4)产品委托认购日:2013 年12 月30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4 年 01月02日;产品到期日:2014 年07 月 02 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5.60%;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共计人民币5,000 万元
(8)投资方向:本产品投资债券、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债券类资产等金融资产。
(9)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①收益计算:投资者收益=本金×理财年收益率×投资期限/365;②在理财产品到期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一次性将理财资金本金及收益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在此期间,理财资金不计息。
6、购买东亚银行结构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结构型理财产品(欧元/美元价格挂钩);
(2)产品期限:90天;
(3)产品类型:保本结构型理财;
(4)产品委托认购日:2013 年12 月31日;
(5)产品收益起算日:2013 年 12月31日;产品到期日:2014 年03 月 31日;
(6)预计年化收益率: 6.00%;
(7)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共计人民币2,000 万元
(8)投资方向:欧元/美元参考价在观察期内是否曾触及或超出限定范围的最高或最低限价(最高限价:EUR/USD 初始价格+0.0050,最低限价:EUR/USD 初始价格-0.0050);
(9)收益支付和认购资金返还:①收益计算:投资者收益=本金×年收益率×实际天数/365;②于到期日购买方可以取回原本的人民币投资金及相关投资收益。
三、公告前十二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除本公告披露的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12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共计 20,0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92%。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期限(天) | 产品类型 | 产品委托认购日 | 年化收益率 | 认购金额 | 备注 |
| 宁波银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3年第一十七期(稳健型10号) | 4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 年01 月08日 | 4.50% | 3,000万 | 本金及预期收益均已收回 |
| 光大银行 | 阳光理财T计划2013年对公统发第一期产品3 | 30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 年01 月11日 | 3.80% | 1,000万 | 本金及预期收益均已收回 |
| 宁波银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3年第一百一十五期(稳健型78号) | 3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 年02 月27日 | 4.20% | 3,000万 | 本金及预期收益均已收回 |
| 宁波银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3年第七百零五期(稳健型431号) | 3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年10月11日 | 4.60% | 2,000万 | 本金及预期收益均已收回 |
| 建设银行 | 北京市分行2013年第558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 9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年12月26日 | 5.80% | 4,000万 | |
| 招商银行 | 人民币岁月流金51385号理财产品 | 45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年12月27日 | 6.00% | 3,000万 | |
| 建设银行 | 北京市分行2014年第003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 3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年12月30日 | 6.50% | 1,000万 | |
| 建设银行 | 北京市分行2014年第002期人民币保本型法人理财 | 8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年12月30日 | 6.10% | 5,000万 | |
| 宁波银行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4年第一期(稳健型1号) | 18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13年12月30日 | 5.60% | 5,000万 | |
| 东亚银行 | 结构型理财产品(欧元/美元价格挂钩) | 90 | 保本结构型理财 | 2013年12月31日 | 6.00% | 2,000万 | |
| 合 计 | ---- | ---- | ---- | ---- | ---- | 29,000万 | |
四、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目的
公司自2013年12月18日完成了转让中水金海(北京)房地产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后,股权转让款及收回财务资助(含资金占用费)合计回笼资金23,000万元。为提高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闲置资金收益,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目前的短期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存在的风险
尽管上述理财产品属于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存在一定的政策风险和利率风险。
3、防范风险措施
公司财务部门及时分析和跟踪该理财产品运行情况,控制风险。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4、对公司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公司目前的短期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闲置资金收益,同时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投资金额及审批权限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公司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