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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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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4-002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月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有7名董事参与表决,实有7名董事参与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变更,需要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重新调整,以便上述专门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履行职责。调整后的各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成员如下:

召集人:李小平

成员:张建勋、韩冰、李平、唐雪峰。

2、审计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成员如下:

召集人:徐晓昀

成员:张本良、唐雪峰。

3、提名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成员如下:

召集人:李平

成员:李小平、张建勋、张本良、徐晓昀。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人组成,其成员如下:

召集人:张本良

成员:李平、韩冰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着公司大部分经营业务,为便于审计机构对公司日常财务会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实施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服务,提高审计机构的服务工作质量,拟在北京地区聘请一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考察研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颇具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与其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46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费用30万元(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出具单独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的审计费用16万元。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上述提议。

自2006年以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担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次公司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充分交换了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票通过。

三、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全票通过)

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14-003号公告。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3-003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月21日上午9时

●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3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大兴区亦庄景园北街2号56栋9层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现场开会方式

3、地点:北京大兴区亦庄景园北街2号56栋9层会议室

4、时间:2014年1月21日上午9时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月1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案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临2014-002号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2014年1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会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会议回执附后);

受委托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它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票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会议回执附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4年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白松路22号。

联 系 人:孙华东 卓仪若

会议联系电话:024-31387078 010-87162230

会议联系传真:024-31387077 010-87162034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附件一: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本人(本单位)拟亲自/ 委托代理人 ,出席贵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星期二)上午9点在北京大兴区亦庄景园北街2号56栋9层会议室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日期:2014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二: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附注1)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提案的表决权(附注2):

序号提案名称(附注3)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注:本授权委托书自制及复印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附注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附注5):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附注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附注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14年__ 月__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全名。

2、请在您认为合适的栏(“赞成”、“弃权”或“反对”)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3、上述提案的表决采用一股一票制,均以普通决议方式表决,由到会股东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即为通过。

4、请用正楷填上本公司股东名册所载的股东全名。

5、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填写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

6、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

7、本授权委托书请股东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加盖法人印章。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松辽汽车 编号:临2014-004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松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着公司大部分经营业务,为便于审计机构对公司日常财务会计业务和内部控制实施等方面的工作提供指导和规范服务,提高审计机构的服务工作质量,拟在北京地区聘请一家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服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考察研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颇具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经与其协商一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合计为46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费用30万元(含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出具单独的审计报告),内控报告的审计费用16万元。

自2006年以来,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直担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本次公司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充分交换了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提出异议,公司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表示衷心的感谢。

上述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已经公司于2014年1月2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同意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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