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持有的上海丰启置业有限公司9%股权挂牌转让的议案》
为了适应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提升公司经济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上海丰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启”)9%股权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的方式进行出售,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50,882,357.33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行政全权办理本次转让相关事宜。
上海丰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624.4898万元,注册地址为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51弄32号3269室,法定代表人为唐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是“在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10街坊18/5丘从事住宅开发及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丰启系为开发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10街坊18/5丘地块而设立的项目公司。该项目北至淀山湖大道,南至绿舟路,西至绿湖路,东至复兴路。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土地总面积434,85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规划容积率为0.5。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审计报告《上会师报字(2013)第 2377 号》,上海丰启净资产35,202.68万元,负债50,148.10万元,总资产85,350.78万元。
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的公司整体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13]第309 号》,上海丰启评估净资产167,337.64万元,负债50,148.10万元,评估总资产217,485.74万元。
通过本次转让,公司将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有效地优化公司的现金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4年度贷款计划的议案》
根据2014年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需要,计划2014年公司合并体系内银行借款总额在2013年底61.67亿元人民币的基础上新增贷款控制在30亿元人民币以内,总体贷款计划如下:
1)、公司合并体系内
(1)、拟通过资产抵押计划获得12亿元人民币贷款或经营性物业贷款。
| 抵押物名称 | 资产面积(M2) | 贷款金额(亿元) | 备注 |
| 海上海商铺、底商等 | 42,468.94 | 7 | 计划 |
| 上实大厦 | 24,551.37 | 5 | 其中上实发展持有10089.56M2,实开发持有14461.81M2 |
| 合计 | 67,020.31 | 12 | |
(2)、拟通过公司信用计划获得10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或信托贷款。
(3)、拟通过股权质押方式计划获得8亿元人民币并购贷款。
2)、公司非合并体系内下属公司开发贷
泉州市上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通过土地(55,421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抵押计划获得5-7亿元人民币房地产开发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