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3-082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所聘会计师事务所更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3年12月26日收到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的函》,具体内容为:根据《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0]12号)的规定,经浙江省财政厅浙财会[2013]54号文件批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转制工作,并更名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业务延续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17号)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延续原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证券资格,履行原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不视为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