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3-042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全面实施阜新市新邱区城市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城区产业“退二进三”的步伐,公司于2013年6月19日收到阜新市新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会议纪要第五期,会议议题为《研究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异地建厂事宜》,要求公司搬迁至新邱区规划的工业园区。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3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政策性搬迁及异地建厂的公告》。
经过协商,公司与政府有关部门就整体搬迁厂区的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的收购补偿款达成一致,并与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署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搬迁至阜新市新邱区工业园区及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崔志忠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与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等有关单位协商、签署、呈报、执行与上述土地收储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可组织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整体搬迁厂区位于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截止2013年10月31日,涉及搬迁损失的资产为: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 632.54万元,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等账面净值4,241.35万元。经评估机构估算的误工费为590.28万元,固定资产处置费及设备搬迁费291.00万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阜收储合同[2013]第001号),合同主要内容为:
1、公司同意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购其位于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用地面积196,266.62平方米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2、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贷款资金后,通过新邱区人民政府预拨公司土地收购资金人民币13,784.38万元。
3、公司土地收储后,将通过挂牌形式出让,如公司地块挂牌出让所得土地价款超过13,784.38万元,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扣除预拨13,784.38万元土地收购资金,差额部分亦用于收购公司土地,但需公司腾空建筑物同土地一起交付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后拨付。
4、公司负责结清、处理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收购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债权债务,在土地收储合同签字盖章后3日内,公司将土地使用手续等产权证件交给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
5、公司负责清理使用该房地产所有单位和个人,腾空建筑物,自签订之日10个月交付196,266.62平方米,经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验收,如无纠纷接收土地及附着物。
6、截止公告日,公司已将相关土地使用手续转交阜新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且已收到新邱区人民政府转拨的收储资金12,405.79万元,尚有1,378.59万元未收到。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关于本次搬迁的补偿款,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公司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独立意见;
4、《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3-043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12月2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金鑫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调整结构、提质扩模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在辽宁省阜新市大唐煤化工园区内实施。占地23.5万平方米,用于本项目的建设。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高强度预应力结构塔架生产线2条;建设核电常规岛装备制造、海上风力发电基桩部件生产线2条;新建750-3兆瓦风电塔架生产线4条;重型装备钢结构生产线2条。
项目用地23.5万平方米,厂房建设面积5万平方米,办公区建设0.8万平方米,硬化料区和成品存放区15万平方米,绿化及厂区道路2.7平方米。
根据产品生产工艺及建设规模,拟新增设备734台(套)。
3)项目总投资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亿元,其中建设投资2.7亿元,流动资金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3亿元。
4)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定为12个月。
5)主要经济效益指标
达产年年销售收入 10亿元
年均利润总额 7,441万元
内部收益率(税后) 18.60%
投资回收期(税后) 8.26年
2.项目结论
企业目前是以生产火电锅炉钢结构产品、管塔式风电塔架产品为主,从企业今后的发展,以及市场对重型装备制造业中的高端应用领域产品的需求及企业目前的生产能力,企业提出了异地新建进行调整结构、提质扩模的改造项目。
该项目符合国家鼓励清洁能源发展产业政策,对企业今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7日
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3-044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3年12月21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以通讯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本次公司工业用地收储事项,符合国家和阜新市政府有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意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及附着物收购合同》。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