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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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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蓝鼎控股 股票代码:000971 公告编号:2013-77号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下午14: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仙桃市仙桃大道西端19号万钜国际大厦6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曹雨云。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3人,代表股份数量36,215,7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9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6,346,342,占公司总股本的2.61%。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湖北蓝鼎棉纺织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同意36,164,7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34,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审议的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蓝鼎实业(湖北)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四、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聘请的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蓝鼎控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二)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蓝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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