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3年7月22日、8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且单次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上述累计交易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7月23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13-038)。
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认购人民币1,000万元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11月14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编号:2013-067)。
2013年12月23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1,000万元和收益55,805.56元均已如期到账。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