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第一代境内居民身份证失效并停止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为了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我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您是在我司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投资者,开户时留存的证件为一代境内居民身份证且至今未进行更新,请您于2014年3月1日前往我司开户营业部办理证件更新手续。
二、如您无法在2014年3月1日前完成更新手续,我司将限制相关账户办理资金转出、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等业务(不影响账户正常交易),直至账户完成办理有效证件更新。为保障您资金转出等相关业务顺利办理,请及时到我司开户营业部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手续。
三、为方便您及时获得我司各项业务办理提示,如您的联系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通过我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开户营业部进行更新。
及时更新失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我司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并请您对可能造成的不便予以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司客户服务中心或开户营业部。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75(或您所在地区的开户营业部)
公司网址:www.gf.com.cn
公司微信:gf9557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