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114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法院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于2013年12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及出资人组会议,该两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及《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详见公司管理人2013-111、112号公告)。公司管理人于2013年12月18日依法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申请批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于2013年12月23日收到西宁中院作出的(2013)号宁民二破字第002-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 批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于《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需要缩股、让渡及处置相应股份,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缩股、让渡的股份划转与处置完成后,公司管理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停牌期间,公司管理人将充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该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115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法院批准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矿业”)于2013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创新矿业管理人于2013年11月29日向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申请批准《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创新矿业管理人于2013年12月23日收到西宁中院作出的(2013)宁民二破字第00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二、 批准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3年12月24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3-116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盘县华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
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管理人于2013年12月23日收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六盘水中院”)(2014)黔六中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对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盘县华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煤业”)的破产清算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情况:
申请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钟山西路36号
负责人:李克勇,系该行行长
申请时间:2013年12月20日
申请事由:申请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以被申请人华阳煤业不能按期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六盘水中院申请被申请人破产还债。
华阳煤业为贤成矿业的全资子公司。
二、六盘水中院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的情况:
裁定时间:2013年12月23日
裁定主要内容:本院认为,被申请人华阳煤业作为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实体,其住所地在本院的管辖范围内,申请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的下属机构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县支行对被申请人享有合法债权。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及被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状况资料表明,被申请人的资产已资不抵债,且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申请其破产也不持异议,申请人的申请理由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分行对被申请人华阳煤业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