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通过选举何伟先生和刘志青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本次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起算,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在拟组成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3年12月20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
何伟,男,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本科学习,2000年9月至2003年3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机电一体机专业硕士学习。2003年6月至2007年1月在天津三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发二部任回路开发主管,2007年1月至今,在公司任生化事业部经理。
何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刘志青,女,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1999年6月至2003年6月在河北科技大学外语学院就读于英语专业。2003年8月入职天津九安医疗电子有限公司外销部,担任外销业务员。2009年6月至今担任外销部经理。
刘志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监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