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3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金顶大酒店分公司,将其纳入金顶索道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管理效率,统一管理公司在金顶片区的经营资产和经营项目,公司董事会拟注销金顶大酒店分公司,将其纳入金顶索道分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注销等手续。
截至 2013年9月30 日,金顶大酒店分公司的资产总额为44,602,491.08元。
金顶大酒店分公司注销后,该分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全部并入金顶索道分公司。注销金顶大酒店分公司不会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