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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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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2 证券简称:标准股份 编号:临2013-029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18日9:00在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3,007,43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47.11%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席酉民先生、肖立江先生、董事张荣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裴惠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郑璇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有偿征收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股数同意比例反对股数反对比例弃权

股数

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参会全体股东163,007,430100%00%00%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金吉律师事务所张庆茂律师和贾人民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上网公告附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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