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7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具备投产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矿业”)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编号:豫环许可林字20130014号),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码:05229384-5;
法定代表人:吕明田;
污染物名称:SS、噪声、COD;
总量控制指标:COD2吨/年;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SS≤30mg/L,噪声(昼)≤60dB、(夜)≤50dB,COD≤65mg/L;
发证时间:2013年12月13日。
至此,重机矿业已取得了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告编号:2012-0082)、《采矿许可证》(公告编号:2013-0018)、《安全生产许可证》(公告编号:2013-0042)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在内的投产前的必要审批流程和前置手续,相关设备也已安装到位,并调试结束,具备投产条件。
重机矿业的投产,有利于丰富公司的产品品种,延伸产业链条,降低生产成本,会对公司201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由于公司对矿产资源的可采储量以及市场行情的把握等方面尚有诸多不确定性因素,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