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临2013-044),定于2013年12月27日召开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3年12月1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银泰”)发来的《关于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将《关于调整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有关时间节点安排的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详情请见公司2013年12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总第68次)会议资料》。
中国银泰持有公司股份数183,929,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中国银泰有权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交临时提案。上述临时提案将提交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除了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于2013年12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
●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5日(星期三)
●本次会议不提供网络投票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
4、关于调整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有关时间节点安排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总第68次)会议资料》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2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规定时间内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领取会议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6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银泰中心C座17层
联系电话:(010)65636622/65636620 传真:(010)85172628
五、其他事项
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报备文件:
1、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关于转让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 | |
关于转让北京京泰祥和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关于调整公司2013年度对外担保授权额度的议案 | | | |
关于调整宁波市钱湖国际会议中心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项目有关时间节点安排的议案 | | |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电话及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