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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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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13-6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配股简称:巨化配股;配股代码:700160;配股价格:4.23元/股。

2、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3年12月16日(T+1日)至2013年12月20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3、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本公司股票停牌,2013年12月23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3年12月24日(T+7日)公告配股结果,本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4、本次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5、《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摘要》刊登于2013年12月11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刊载于2013年12月11日(T-2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巨化股份”)配股方案已经公司2013年5月27日召开的董事会五届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3年6月20日召开的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已经浙江省国资委以《关于巨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有关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13〕30号)批准,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553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股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12月13日(T日)收市后巨化股份股本总数1,416,918,4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售股份总额为425,075,52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401,958,400股,可配售420,587,52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总数为14,960,000股,可配售4,488,000股。

4、巨化股份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4.23元/股。

6、募集资金数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00.00元。

7、发行对象:

(1)网上发售对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3年12月13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2)网下发售对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指截至2013年12月13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的股东。

8、发行方式: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采取网下定价方式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交易日配股安排停牌安排
2013年12月11日(T-2日)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告及网上路演公告正常交易
2013年12月12日(T-1日)网上路演正常交易
2013年12月13日(T日)股权登记日正常交易
2013年12月16日(T+1日)

至2013年12月20日(T+5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全天停牌
2013年12月23日(T+6日)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全天停牌
2013年12月24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正常交易

注:上述日期为正常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T+1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营业部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160”,配股简称“巨化配股”,配股价4.23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止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巨化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于2013年12月20日(T+5日)15:00前向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中划付认购资金,同时传真《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网下认购表》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需)、支付认购资金的划款凭证,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处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传真号码0571—87901974。配股价格为4.23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股数乘以配售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配股资金请划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下述收款银行账户:

收款单位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账号1202 0206 2990 0012 522
同城交换号206
大额支付系统行号102331002069
开户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377号
银行联系人陈莉、郭坚
银行联系电话0571-88377080、88377084、13336187633、13805740993
银行传真0571-88377083、88377070

汇款时请务必注明“(投资者简称)认购巨化配股”字样,请确保认购资金于2013年12月20日(T+5日)15:00之前到达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未按上述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认购为无效申购。敬请留意款项在途时间,以免延误。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汇出认购款的资金账户与其在认购表中填列的退款银行信息必须一致。

三、本次配股的咨询电话

本次配股投资者咨询电话为 0570-3091704,0570-3091758,0571-87902571,0571-87901925。

四、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 称: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法定代表人:杜世源
董事会秘书:刘云华
电 话:0570-3091758
传 真:0570-3091777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 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杭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2571,87901925
传真:0571-8790197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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