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 年4月10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013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协议,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购买建设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62期
2、发行人:建设银行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范围:投资于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
5、产品代码:ZJ082013062364D01
6、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7、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5.5%
8、产品成立日:2013年12月10日
9、产品到期日:2014年12月9日
10、收益支付方式:(1)正常兑付:公司持有产品至产品到期日,公司的理财本金和相应的收益在产品到期后支付;建设银行于产品到期日后1个工作日内将公司理财本金和收益划转至投资者协议约定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2)非正常情况:如果发生异常情形,造成本产品的基础资产无法及时、足额变现,建设银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向公司延迟兑付或者分次兑付,并于发生上述情形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建设银行互联网站公告兑付方案。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捌仟万元整(RMB8,000万元)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投资期间,建设银行有提前终止权。建设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时,将提前2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公司,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返还投资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和实际收益率计算。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62%。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附后)
三、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3年4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62期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