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福建神华罗源湾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本项目”)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核准批复(批复文号为发改能源〔2013〕2489号)。
根据文件,主要批复内容如下:
(一)为满足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要,提高闽浙电网加强后的供电保障能力,同意建设本项目。
(二)项目单位为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神华福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按51%的股权比例出资组建的神华(福州)罗源湾港电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为福建省福州港罗源湾港区可门作业区。
(三)本项目建设2台1000兆瓦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项目投产后,预计年需燃煤364万吨,设计煤种为中国神华动力煤,经铁海联运至电厂。
(四)本项目机组将采用海水直流供水系统,年用淡水量271.7万立方米,淡水取自连江塘坂引水工程文山支线地表水。本项目同步安装高效静电除尘、脱硫、脱硝和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各项排放指标将满足国家环保要求,所排灰渣将全部综合利用。
(五)本项目动态总投资约人民币76.81亿元。其中资本金约占20%,由项目单位股东按股权比例出资。其余所需资金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特此公告
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命
董事会秘书
黄清
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