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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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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7 股票简称:江苏舜天 编号:临2013-02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3年12月13日在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220,246,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4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旭芒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管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以400,85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二),关联股东所持219,845,974股表决权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朱丽霞、魏玥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会议记录人签字确认的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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