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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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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股票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3-063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铁路装卸站土地收储及搬迁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于 2012年10月22日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董事会及2012年度第二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土地收储事项,同意将南京钛白位于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丁树村72号厂区土地,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宁雨国用(2004)01122号18559.5㎡土地面积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宁雨国用(2004)01123号3782.7㎡土地面积,由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土地收储及搬迁补偿总价以江苏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测算的相关土地使用权和资产的价值作为确定依据,合计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999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2年12月6日披露的中通评报字〔2012〕256号《资产评估报告》及致同专字(2012)第320ZA0159号《备考合并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3年3月20日披露的《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2013年9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铁路装卸站土地收储及搬迁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详见2013年9月28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公司收到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首期土地收储费用2400万元。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又收到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的剩余土地补偿款人民币1590.29万元,土地补偿款合计已收到人民币3990.29万元,土地补偿款已全部执行完毕。土地补偿款与该宗土地的帐面摊余价值及地上附着物的净值之间的差额约为3200万元,将计入2013年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鉴于土地收储及搬迁补偿总价合计金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9990万元,根据本公司收到土地补偿款的情况,公司预计该块土地的搬迁补助款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将在收到搬迁补助款后及时公布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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