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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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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裕祥A份额折算和申购与赎回结果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3年12月4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bosera.com)发布了《关于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裕祥A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关于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裕祥A份额折算方案提示性公告》(简称“《折算公告》”)和《博时裕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裕祥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期间裕祥B份额(150043)的风险提示性公告》(简称“《风险提示性公告》”)。2013年12月9日为裕祥A的第5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开放申购与赎回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裕祥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3年12月9日,裕祥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280822元,据此计算的裕祥A的折算比例为1.02280822,折算后,裕祥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裕祥A相应增加至1.02280822份。折算前,裕祥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40,380,250.86份,折算后,裕祥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802,883,441.57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裕祥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投资者自2013年12月11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裕祥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裕祥A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裕祥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据此确认的裕祥A赎回总份额为1,864,147,196.01份。

 裕祥B的份额数为799,624,776.92份。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裕祥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8/2倍裕祥B的份额余额(即3,198,499,107.68份,下同)。

 对于裕祥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裕祥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裕祥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8/2倍裕祥B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裕祥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裕祥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裕祥A的份额余额大于8/2倍裕祥B的份额余额,则根据经确认后的裕祥A份额余额不超过8/2倍裕祥B的份额的原则,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2013年12月9日,裕祥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8,691,453.51元,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1,864,147,196.01份。本次裕祥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裕祥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8/2倍裕祥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3年12月10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裕祥A的全部申购与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3年12月11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请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3年12月12日起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裕祥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及开放申购与赎回结束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1,704,534,599.76份,其中,裕祥A总份额为904,909,822.84份,裕祥B的基金份额未发生变化,仍为799,624,776.92份,裕祥A与裕祥B的份额配比为1.13166806:1。由于裕祥A规模发生较大变化,从而引起裕祥A、裕祥B配比发生较大变化,尽情投资者注意裕祥B杠杆率变动风险。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裕祥A自2013年12月9日起(含该日)的年收益率(单利)根据裕祥A的本次开放日,即2013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3.00%进行计算,故:

 裕祥A的年收益率(单利)=3.00%+1.50%=4.50%

 裕祥A的年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国债10”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12国债10”(代码:019210)2013年12月10日在交易所交易不活跃、成交价格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2月10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12国债10”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银行间市场债券“12附息国债10(代码:120010)的估值价格予以估值。自上述证券当日交易所收盘价已能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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