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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来函,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于2013年11月29日将持有公司股份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 参与交易的公司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交易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 |
安徽省马鞍山
生物化学制药厂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3.1 | 一年 |
二、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交易前 | 交易后 |
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 | 无限售
流通股 | 1828.6558 | 5.86% | 1165.5558 | 3.73%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规定。
2、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安徽省马鞍山生物化学制药厂。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