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一、合同介绍
公司于2013年8月3日与Gohar Energy Sirjan Co.(以下称“买方”)签署了《伊朗班达巴斯7×12,500吨/日低温多效海水淡化系统设备供应及服务合同》。根据该合同,公司将向买方提供共7台产能为12,500吨/日的低温多效海水淡化系统设备,并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3-47号公告。
二、合同的进展
2013年12月3日,公司与买方签署了《伊朗班达巴斯7×12,500吨/日低温多效海水淡化系统设备供应及服务合同的延期协议》,由于该合同项目启动条款的落实进度较为缓慢,公司与买方签订该协议将合同启动期限设定在120天内,即从协议签订之日起,如120天内该合同项目启动条件未得到满足且未达成新的延期协议,合同将终止。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及时披露该合同的进展情况。
三、报备文件
《AGREEMENT ON EXTENSION OF THE CONTRACT FOR THE SUPPLY AND TECHNICAL SERVICE OF 7x12,500T/D LOW-TEMPERATURE MULTI-EFFECT SEAWATER DESALINATION SYSTEM IN IRAN BANDAR ABBAS》。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