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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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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4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由乔静波女士主持。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蒋辉先生、冯微微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与公司2013年第二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与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工会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辉先生,1963年3月9日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11月至1981年10月在鞍山红砖厂工作,1981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鞍山金属材料厂团委书记、宣传科科长、人事科科长、技术质量部部长,2004年5月至2008年9月年任辽宁科大聚龙集团质量管理负责人,2008年10月至今任职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从事技术管理、设计研发等工作,现任技术中心办公室主任。

蒋辉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蒋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微微女士,198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机械工程师。2005年任职于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从事振动筛研究、开发、设计工作,现任技术中心设计室主任。

冯微微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冯微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5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4日9:3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1月1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梁晓东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代为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任期届满,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高永春先生、梁晓东先生、黄涛先生、白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聘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本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非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程国彬先生、王景升先生、戴国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被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公布。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为:1、董事长的薪酬标准为19.2万元/年(含税);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3、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差旅费、食宿费以及履行职务时发生的其他必要费用按公司标准,据实报销。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杨永柱:男,195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78 年至 1992 年任鞍山矿山机械厂设计室室主任,1994 年创建鞍重机器厂,现任鞍重股份董事长。杨永柱先生一直从事矿山机械振动筛的研发、设计工作,以杨永柱先生作为主要研发人员及专利申请人,共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34 项,发明专利 5 项,科研奖励 23 项,参与制定行业标准 16 项、国家标准 1 项,曾获得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优秀工作者,中国重型机械协会先进个人,辽宁省知识产权“兴业强企”工程专利运用与产业化优秀个人,鞍山市首批学术、技术带头人,市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

截止2013年12月4日,杨永柱先生持有本公司20,4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30.01%,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杨永柱先生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温萍女士的配偶、黄涛先生的舅舅,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杨琪女士(拥有公司4,8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06%)的父亲。除上述情况外,杨永柱先生与本公司其他候选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永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温萍:女,195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助理会计师。1977 年开始从事工业企业出纳、主管会计等财务工作,熟练掌握财务核算方法及业务知识,曾任鞍重机器厂财务负责人,鞍山市立山区政协委员现任公司总经理,鞍山市人大代表。

截止2013年12月4日,温萍女士持有本公司9,405,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13.8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温萍女士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杨永柱先生的配偶、黄涛先生的舅母,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杨琪女士(拥有公司4,8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06%)的母亲。除上述情况外,温萍女士与本公司其他候选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温萍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永春:男,1964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盖县轧钢厂技术员、鞍山矿山机械厂技术工程师、鞍重机器厂副厂长,现任鞍重股份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

截止2013年12月4日,高永春先生持有本公司2,0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2.94%。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高永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晓东:男,1967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鞍重股份董事、副总经理。

截止2013年12月4日,梁晓东先生持有本公司2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0.29%。与其他董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梁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黄涛:男,198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鞍重股份技术部主任,现任鞍重股份技术部副部长。

截止2013年12月4日,黄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公司拟聘任董事杨永柱先生、温萍女士的外甥,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杨琪女士(拥有公司4,800,000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7.06%)的表弟,黄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白璐,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埃克塞特大学会计和金融专业(本科)、阿斯顿大学会计与金融专业(研究生),曾就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现任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裁。

截止2013年12月4日,白璐女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白璐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程国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鞍山钢铁学院经济管理系团总支书记、助教、讲师;鞍山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书记;辽宁科技大学政法系系主任、副教授。现任辽宁科技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院长、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鞍山市人大开发区工委政策与法律专家组组长、政协鞍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鞍山市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鞍山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程国彬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程国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景升: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曾任东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大连市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大连市资产评估协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员、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司法鉴定人。

王景升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戴国富: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3年5月出生,矿山机械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沈阳矿山机器厂技协副主任、沈阳矿山集团选矿机械制造公司经理助理、主任设计师。

戴国富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戴国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6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3年12月4日10:30在公司3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3年11月18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暨提名监事(不含职工监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已于2013年8月13日任期届满,为促进公司规范治理,稳健经营,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及股东单位的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韩秀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韩秀冰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拟聘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上市公司标准,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股东代表及职工监事按照相应岗位领取职务薪酬,不另领取监事薪酬。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韩秀冰女士, 1977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曾就职于鞍山顺天股份有限公司、2000 年进入鞍重机器厂工作;现任鞍重股份综合部部长。

韩秀冰女士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韩秀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13—037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3年12月4日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订于2013年12月21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公司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9:3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13 年 12月18日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确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5、审议《关于确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 1、议案 2 议案3将对各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在选举或者更换两名及以上的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3)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2013年12月21日上午8:00至9: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3年12月20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公司证券部,邮编114051(信函

请寄: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邹允收,并请注明“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2)5213058;

传真:(0412)5213058;

联系人:邹允先生、张钰女士。

六、备查文件

1.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3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拟参加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关于确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关于确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附件二:授权委托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鞍山重型矿山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法人股东法定代

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邮箱 
联系地址及邮编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__________(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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