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质性推进尚需对目标公司完成一系列包括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在内的重组工作。
2、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批准,该信息已在公司2013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预案》“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中做了详细的披露,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3、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可能导致本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或者对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方案做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4、本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网站、报刊为准。
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3年8月30日公告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本次发行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盈利预测及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等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上述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的相关事项。待该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及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前,公司董事会将每隔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