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3年6月收到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的《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3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司子公司攀枝花市圣达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枝花焦化)被列入了《攀枝花市2013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企业名单》,要求攀枝花焦化在2013年9月30日前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即关闭WKD-28型炭化室高度2.8米焦炉2座(86孔)及化产系统(焦炭产能40万吨)。公司已于2013年9月30日关停落后工艺设备。
公司现将该事项进展公告如下:
一、攀枝花焦化公司关闭后与四川鑫三力建筑拆除有限公司于2013年11月13日签署了《焦化厂生产设备买卖合同》,就攀枝花焦化公司生产设备处置达成一致,协议销售总价为700万元,合同签署后至2014年5月31日内四川鑫三力建筑拆除有限公司完成设备拆除和运输。
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已于2013年8月16日出具中威正信评报字【2013】第6019号《评估报告》。合同价格参照了《评估报告》和近期市场走势。具体处置结果将根据进展情况按照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预计不会发生该等资产处置损失。
二、攀枝花焦化公司关闭后与公司另一子公司四川圣达焦化有限公司签署《工矿产品订购合同》(合同价参照账面价值),继续推进库存钢材、电器及其他备品备件的销售工作。
三、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攀枝花焦化公司已分批次完成大部份生产人员及相关后勤人员的解聘、补偿工作。其余人员根据后续工作推进情况逐步办理。
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持续披露有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圣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