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于2013年11月15日上午10:00在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1楼106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人,代表1,544,265,4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4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崔坚董事长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一)同意公司开展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相关监管报备手续;
(二)同意公司在取得“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 资格后,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授权公司经理层全权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相关手续,并根据监管机构意见对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1,544,265,4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意见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马赟、唐果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