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Z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3年11月1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等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70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信托等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于2013年1月1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委托贷款业务的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且应取得充分有效的质押或担保。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或进行委托贷款业务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单笔投资或单一项目投资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2、公司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向信托”)签订《浙江巨龙集团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合同编号:WX-DY-201302003-101),出资人民币1亿元。

 公司与万家共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共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订两份《万家歌斐恒大名都(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出资人民币共计5,000万元。

 3、公司与万向信托、万家共赢、宁波银行均无关联关系。

 4、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1亿元购买该信托产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2.32%。公司本次出资人民币5,000万购买资产管理计划,占公司最近一期(2012年)经审计的总资产的1.16%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受托人:万向信托

 法定代表人:肖风

 住所:杭州市体育场路429号天和大厦12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0万元

 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2、资产管理人:万家共赢

 法定代表人:伏爱国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6层B单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仟万元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3、资产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住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注册资本:2,883,820,529元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2013年11月13日,公司与万向信托签订合同书,具体情况如下:

 1、合同名称:浙江巨龙集团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2、信托规模:人民币1亿元

 3、投资期限:12个月

 4、预期年收益率:8.8%

 5、质押物:浙江巨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控股”)持有的2,000万股巨龙管业的限售流通股票、巨龙控股追加质押的股票,以及前述质押股票在质押登记有效期限内的送股、转增股、股息、现金红利以及《信托贷款合同》(编号:WX-DY-201302003-102)约定的其他收益。

 6、信托生效: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7、当质押股票市值(按当日收盘价计算)连续三个交易日低于初始质押市值的65%时,即触发补仓线且最后一个交易日设为预警日,巨龙控股须于该预警日起3个工作日内追加补足相应现金至信托财产专户,或于该日起3个工作日内追加质押相应股票,使质押率不高于40%。如巨龙控股未及时按约定追加补足相应现金或追加质押相应股票,万向信托有权对质押股票进行处理。若股票处理后不足以偿付巨龙控股根据《信托贷款合同》应支付的贷款本息和各项费用的,则由巨龙控股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8、信托税收及费用处理:万向信托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若信托终止,公司领取信托财产时,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不足以支付本信托已发生但尚未支付的信托费用的,则公司应先以现金补足后,再领取信托财产。

 9、吕仁高作为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2013年11月14与万家共赢、宁波银行等签署万家歌斐恒大名都(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投资目标:本计划的投资目标为债权类投资,用于对恒大集团上市公司(指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HK3333)下属恒大集团重庆公司(指恒大地产集团重庆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恒大集团重庆公司根据《投资协议》及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付息,并在委托贷款到期时归还贷款本金及应付未付利息。恒大集团上市公司及恒大集团(为恒大集团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全资子公司)对恒大集团重庆公司在委托贷款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计划收到的委托贷款本息将作为本计划的投资收益来源及投资本金的退出。

 2、投资期限:本计划每个投资年度设置一次年度开放期,如果年度开放期有未确认的退出申请则本计划将在之后每三个月设置一次递延开放期处理之前未确认的退出申请,直至年度开放期剩余未确认的退出申请全部确认为止,本计划参与退出的原则为“时间优先、类别匹配原则”。

 3、投资规模:总金额合计人民币5,000万元

 4、首年预期收益率:9%

 5、利息支付方式:自投资起始日起每年支付一次

 四、资金来源

 本次认购的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五、购买信托等理财产品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公司自有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

 2、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生产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的信托等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前次信托理财及委托贷款的情况

 本次信托理财金额占公司201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2.32%;本次资产管理计划理财金额占公司2012年底经审计净资产的1.16%。

 除本次信托理财外,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临海支行向程小彦先生贷款人民币2000万,详见2012年12月2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中泰信托认购“三普药业股权收益权(第二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详见2013年1月19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泰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的公告》;公司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支行向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贷款人民币1亿元,详见2013年2月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浙江利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的公告》;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乔文东先生贷款人民人民币5000万,详见2013年2月2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对乔文东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中泰信托认购“中润资源股权收益权(第三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详见2013年3月2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泰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的公告》;公司出资人民币1亿元,向中泰信托认购“天齐锂业股权收益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详见2013年3月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与中泰信托签订信托合同的公告》;公司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冯海斌先生贷款人民人民币6700万,详见2013年4月1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自有资金对冯海斌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司收到中泰信托转发的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前还款申请书》,称远东控股计划于2013年7月31日提前结束本项合作并归还全部本息,详见2013年6月2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信托投资的进展公告(一)》;公司收到中泰信托转发的金安投资《提前还款申请函》,称金安投资计划于2013年8月19日提前结束本项合作并归还全部本金及期间受益,并支付提前结束信托计划所需要支付的其他费用,共计104,505,480元,公司已经收到该笔款项;详见2013年8月2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有关信托投资的进展公告》。

 截止目前为止,共发生信托理财及委托贷款3.37亿元。

 七、其他事项

 公司承诺在此项信托等理财产品投资后的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本次购买的信托等理财产品不属于投资股票及股票衍生品,且与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内容无差异。

 八、备查文件

 1、浙江巨龙集团流动资金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合同

 2、万家歌斐恒大名都(四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3-071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九亿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2013 年4月1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2013年11月12日至14日期间,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临海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分别签订协议,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7,847万元购买中国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66万元购买浦发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建设银行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一)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1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2、发行人:中国银行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范围: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5、产品代码:CNYAQKFTPO

 6、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7、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5%

 8、收益起算日:2013年11月12日

 9、约定开放日:2014年11月12日

 10、还本付息:中国银行在《产品证实书》规定了收益率,但该收益率不构成中国银行保证公司从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之间均取得按该收益率计算得到收益的承诺。中国银行提前终止或公司赎回本产品后,中国银行将在当前开放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按照节假日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贰仟零陆拾伍万元整(RMB2,065万元)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赎回及提前终止:公司有权在开放日赎回本产品,但仅限全额赎回,由中国银行在当期开放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果公司赎回产品,则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递交有效的赎回委托书;如果公司未在任何一个开放日赎回则默认在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本产品。中国银行有权在开放日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如果中国银行在某开放日提前终止产品,则将在当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果中国银行决定提前终止产品,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通知公司。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产品终止,中国银行可提前终止本产品。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2,065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68%。

 (二)购买中国银行理财产品-2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2、发行人:中国银行

 3、币种:人民币

 4、投资范围: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10%-90%,中国银行可根据自行商业判断,独立对上述投资比例进行向上或向下浮动不超过十个百分点的调整。

 5、产品代码:CNYAQKFPT

 6、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7、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5%

 8、收益起算日:2013年11月13日

 9、约定开放日:2014年11月13日

 10、还本付息:中国银行在《产品证实书》规定了收益率,但该收益率不构成中国银行保证公司从收益起算日至到期日之间均取得按该收益率计算得到收益的承诺。中国银行提前终止或公司赎回本产品后,中国银行将在当前开放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则按照节假日调整规则进行调整。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贰仟零陆拾伍万元整(RMB5,782万元)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赎回及提前终止:公司有权在开放日赎回本产品,但仅限全额赎回,由中国银行在当期开放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果公司赎回产品,则需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递交有效的赎回委托书;如果公司未在任何一个开放日赎回则默认在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本产品。中国银行有权在开放日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如果中国银行在某开放日提前终止产品,则将在当日进行认购本金的返还和收益的支付。如果中国银行决定提前终止产品,将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含)通知公司。如遇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出现重大变更,要求本产品终止,中国银行可提前终止本产品。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5,782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90%。

 (三)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

 2、发行人:浦发银行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代码:1101138359

 5、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6、产品收益率:4.5%

 7、收益起算日:2013年11月13日

 8、产品到期日:2014年5月13日

 9、还本付息:浦发银行确保公司本金和约定收益,到期一次性返还存款本金和约定的产品收益。

 10、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贰仟零陆拾陆万元整(RMB2,066万元)

 1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2、提前终止权:公司不可提前终止本产品。浦发银行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或者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影响到产品的正常运行等原因时提前终止本产品。对于浦发银行按照本合同约定单方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公司同意浦发银行除应计付已产生的产品收益外无须为本产品的提前终止承担任何赔偿、补偿及其他任何责任。双方特别约定,浦发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浦发银行只需在提前终止前的1个工作日内在浦发银行营业网点或网站或以其他方式发布信息公告,无须另行通知公司,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视为通知公司。公司应当自行通过浦发银行的营业网点、网上银行等届时可适当利用的途径,查询账户状态以了解产品是否被终止及产品收益等信息;否则,公司应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浦发银行无关联关系

 14、公司本次使用2,066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0.68%。

 (四)购买建设银行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法人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69期

 2、发行人:建设银行

 3、币种:人民币

 4、产品代码:ZJ012113069362D01

 5、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6、产品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5.15%

 7、投资起始日:2013年11月15日

 8、投资到期日:2014年11月12日

 9、投资范围:本产品投资于(含直接投资和通过信托计划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各类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以及其他监管机构允许交易的金融工具。投资比例限制如下:

 ■

 允许各项资产配置比例上下浮10%。

 10、还本付息:资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返还公司约定账户(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产品到期日至兑付日之间不计付利息及投资收益。

 11、购买理财产品金额:壹亿元整(RMB10,000万元)

 12、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3、赎回及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不开放赎回。如建设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在提前终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向公司支付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投资收益。

 1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建设银行无关联关系

 15、公司本次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该理财产品,资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3.28%。

 二、对公司的影响

 1、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前期利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3年5月14日至15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1,5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本利丰”2013年第125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3年11月15日到期。

 2、公司于2013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6,078万元购买了建设银行利得盈法人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35期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4年5月15日到期。

 3、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2013年第2391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3年10月23日到期。

 4、公司于2013年9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2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最长存续期为1年。

 5、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8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3年第51期,该产品将于2013年12月17日到期。

 6、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永宏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约定开放日为2014年1月16日。

 7、公司于2013年10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了农业银行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3年12月4日到期。

 8、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强邦户外休闲用品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购买了农业银行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产品将于2014年1月10日到期。

 四、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已于2013年4月1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人民币“按期开放”产品相关文件

 2、浦发银行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相关文件

 3、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法人保本型理财产品2013年第69期相关文件

 4、独立董事意见

 5、监事会意见

 6、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010042号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