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11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3年12月18日届满,公司拟开展相关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分别选
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董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2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期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收股东的董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候选人
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
诺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亦应依法作出相关
声明;
(五)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审核,经其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力履行董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有上述董事任职资格之外,还需满足下述条件:
1、具有《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2、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4、通过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培训证书;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
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5)为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或在相关机
构任职的人员;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7)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
候选人,还需提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1月22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吉槟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传 真:0755-27659888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基地2栋9楼
邮 编:518057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附件
|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
| 推荐人 | | 联系电话 | |
| 证券账户 | | 持股数量 | |
| 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类别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
| 候 选 人 信 息 |
| 姓 名 | | 年 龄 | |
| 性 别 | | 电 话 | |
| 传 真 | | 邮 箱 | |
| 候选人任职资格 |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职条件:□是 □否 |
| 候选人简历 | (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其他说明 |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13-111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将于2013年12月18日届满,公司拟开展相关换届选举工作。为了顺利完成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将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监事选举方式、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任期自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监事的选举方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1名)选举由参会股东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不适用于累积投票制。
三、监事候选人的推荐?(监事候选人推荐书见附件)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监事会和在本公告发布之日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第二届监事会书面提名推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单个提名人提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人数不得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一)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2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式向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推荐期间届满后,公司不再接收股东的监事候选人推荐;
(二)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对推荐的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监事职责。
五、监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监事职责,凡具有下述条款所述事实者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为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人推荐监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监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监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
2、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监事候选人的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推荐人向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者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3年11月22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者邮寄至(以收件邮戳时间为准)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方吉槟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传 真:0755-27659888
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发路8号金融基地2栋9楼
邮 编:518057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11月15日
附件
|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推荐书 |
| 推荐人 | | 联系电话 | |
| 证券账户 | | 持股数量 | |
| 候 选 人 信 息 |
| 姓 名 | | 年 龄 | |
| 性 别 | | 电 话 | |
| 传 真 | | 邮 箱 | |
| 候选人任职资格 | 是否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职条件:□是 □否 |
| 候选人简历 | (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
| 其他说明 | (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持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况的说明) |
|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