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未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3年11月8日14:30在陕西省西安市人民大厦会展中心二楼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至2013年11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1月7日15:00至2013年11月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建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合规。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84,585,487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154%,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884,423,168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019%;
(2)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62,31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4、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等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884,449,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136,2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884,449,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136,2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3年度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884,449,26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6%;反对136,2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宏远律师、王大江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与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西安分所出具的《关于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1月8日